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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贪官之女网络救父案的幕后推手

发布时间:2020-07-13 21:08:06 阅读: 来源:粉笔厂家

据半月谈网记者陈晓虎、傅琰、谭剑报道,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吴艺珍涉嫌渎职和受贿案,2010年1月22日一审宣判获刑15年。吴艺珍不服,提起上诉。4月7日,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,吴艺珍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,追缴违法所得。吴艺珍一案事实确凿,本是一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腐败案件,却引发了一场持续时间长、参与者众多的网评热潮。(《半月谈内部版》2010年第6期)

吴艺珍受贿案遭遇网络“聚焦”

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认为,吴艺珍利用担任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代理县长、县长及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1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其中,吴艺珍收受邵某人民币37万元,滥用职权为邵某所在的房地产公司谋利,造成国家重大损失,其受贿犯罪为他人谋利的行为同时又构成滥用职权罪,依法应以处罚较重的受贿罪从重处罚。

吴艺珍一案事实确凿,本是一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腐败案件,却引发了一场持续时间长、参与者众多的网评热潮。通过对吴艺珍案网上舆情追踪发现,在吴艺珍之女“网络救父”的同时,有“网络推手团队”在网上多方炒作,宣称要形成“网络舆论审判”,试图对当地党委、政府造成压力,并影响公诉机关和法院办案人员正常办案。

吴艺珍案立案后,网上舆论一度对此案存疑,认为存在官场陷害之嫌。甚至有网络推手以“前全国人大代表吴艺珍今日何以变成阶下囚”为议题,试图在今年北京“两会”期间引发媒体关注,而且将吴艺珍案评价为“2010年中国最重大的网络事件”,认为其不仅关系到一个官员的命运,更关系到国家司法的运行机制和程序的正常化,关系到“网络问政”的真正落实等。有的网评将寻求“程序正义”的诉求全部聚焦到此案,甚至在不顾吴艺珍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无限地“上纲上线”,更有人以此抨击国家整个司法体制。

吴艺珍之女的网络诉求“情”牵网民

吴艺珍的女儿吴芳宜是湖南农业大学法律专业的在校学生,于2009年12月5日在新浪网开通“芳草宜人”博客,共撰写30多篇博文为父亲吴艺珍进行清白“辩护”。据不完全统计,其博客访问量达上百万人次,全国各地网民不断跟帖关注和热议,引发“网络新闻事件”。

一开始,她用父女情做铺垫,替父鸣冤,陆续写了《爸爸,请坚持住》《法律,我尽管受伤,却依然相信你》等博文,得到网民同情。

据湖南省网宣办舆情分析发现,随着案情不断披露和网民关注度的提高,吴芳宜的博文内容用意指向和诉求愿望发生了明显变化,而且开始被一些不明身份的网络势力所利用。

从2009年12月下旬起,吴芳宜在其博客中增加案情内容并进行“幕后”披露。12月21日、23日,她爆料《一个“贪官”女儿的自白》《晒晒我的“贪官”家庭》之后又提出“邵阳官场斗争论”,将网民引入一片“血雨腥风的官场斗争中”。

吴艺珍案一审宣判后,吴芳宜在博客中披露《专业人士对于吴艺珍案件的分析》等文章,质疑案件“赃款未起获”、“证人未出庭”、“可能存在刑讯逼供”有违程序公正,做出的一审判决不公正、不合法。

2010年2月10日和27日,吴芳宜发表《我们的处境越来越艰难了》《就算是错案也要办成铁案》两篇博文称:有信息证明当地党委、政府要把其父的“错案办成铁案”,散布其父是城步县官场生态所逼的“被贪官”,称自己身处“最深最浓的黑”,并呼吁社会舆论对吴案二审进行干预。

“网络推手”是在维护社会公平还是践踏司法正义

今年3月份以来,湖南省网宣办通过研判分析,发现发帖量最多的前10个ID疑似为“网络推手团队”参与,这些个人博客的注册时间大多与吴案受到关注的时间相吻合,而且博客内容大都涉及吴案,都在为吴艺珍鸣冤叫屈。

新浪“缘莱茹紫”博客针对网民为吴案鸣冤之势,发起成立所谓的“中华公平委员会”。一些网民受鼓动后,呼吁“全国正义的网友们在吴艺珍案二审时都去旁听,我们希望到时候人山人海,让法官、让媒体见证正义”,并声称要“集会、游行,声援吴艺珍”。一时间,网络舆论成“一边倒”。

3月26日至30日,新浪“感悟生活”博客发表博文《吴艺珍案被炒作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》,又掀起新一轮对吴艺珍案的炒作。

此文认为,无论二审结果如何,吴艺珍案被炒热,具有极大的正面积极作用。归纳起来主要包括:给被告人吴艺珍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审理环境;舆论的广泛参与有利于促进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更加注重程序正义;网民和舆论对类似个案的广泛参与,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。

此文认为吴艺珍案被炒作的消极影响主要有:类似案件的不断炒作,对中国试图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的努力是一个不小的打击;本案中舆论监督的介入,只会让官方把证据进一步做死,结果只会适得其反;对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不甚了解的大量网民的情绪性发言,打击了舆论监督的公信力。

女大学生“网络救父”的心路历程

经过反复做工作之后,吴芳宜最近在湖南农业大学接受了半月谈记者的采访。

以下是吴芳宜自述:

尽管我一直不愿意承认,但不得不要面对。身为大学生的我差不多整整一年来都背着一个耻辱性的身份——“贪官”的女儿!

我永远也难以忘记那一天,2008年12月31日,父亲突然接受审查。我感觉自己整个的天都垮了下来。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,当教师的母亲居然也被关了进去。愤怒之下,我想到了与之脱离父女关系,我甚至想到一死了之,以此来摆脱自己“贪官女儿”的耻辱!

妈妈被关半年后,终于被放出来,她告诉我说:“芳子,你爸爸妈妈绝对没有收人家的非分之财,你的妈妈是清白的,你的爸爸也是清白的!”

有病乱投医,我和妈妈开始找上级组织部门上访喊冤,但都无济于事,可以说那一扇扇上访之门都关闭了。我的世界黑了下来,那是一种无法体会的无助。后来,从网络上我看到了希望,我以“芳草宜人”的名义开了博客,发泄自己的情感。我是一个学法律的大四学生,我希望能看到法律的尊严,无论我的父亲是不是真正的贪官我都能面对。

让我始料不及的是,我父亲这样一个“贪官”居然得到了全国这么多网友的关注,从一开始大家的叫骂、怀疑,到一些网友声援。我“芳草宜人”的博客访问量达到140多万人次。

2010年3月17日,司法部门选择了对民意和媒体的尊重,我父亲的案子公开进行二审,并且给予双方辩论的机会,还特邀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媒体代表现场旁听。就程序上来说,这些都是重要的进步,是开明的姿态。

网络的威力确实超出了我的想象。我绝没有想借此事来炒作,或者给谁施加压力,或者想借网络舆论左右司法的本意。通过博客我只是表达一个女儿、一个法律系学生的困惑,希望此案中的一些疑点能以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方式得以解释。

网络博客的影响有时也让我很害怕!因为“开博救父”的网络行为,我成了一个网络“公众人物”。现在,有媒体到处找我。学校的领导、老师担心我会通过网络发动学生运动,但我不会,这不是我的本意。

权力机关没有封掉我的博客,这是网络时代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。允许我在博客里说话,我已经很知足了。如果封了我的博客的话,我可能就变得阴暗了,甚至仇视这个社会。

事实上,我并不喜欢这种天天守在网上和网友论战、交心、为父开罪的日子,我太怀念曾经平平静静的生活。我只是一个女儿、一个学生、一个女孩子而已,我也有我的学业和将来的事业。

我不是要寻求安慰,也不是要通过网络博得大家的同情。这件事总要过去,亲爱的网友,如果法律判决我父亲是贪官,我会告诉他:好好改造,出来后,你还是父亲,我们还有一个健全的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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